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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21 00:00:00   浏览量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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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9日上午,浙江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会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19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并分别介绍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浙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宇出席并讲话。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在浙江省掀起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新高潮,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效开始显现。省公安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厅成员单位每周例会制度,做好厅管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查处了1个取缔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案件,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全省214家银行机构对民政部门发布的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上述组织在浙江银行机构开立账户。据不完全统计,自4月23日专班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共取缔了5家非法社会组织,劝散了24家。



会议明确,下阶段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加快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要将打击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组长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妥善安排好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督查合力,精准有力推进督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把准定性程序,加强督导指导。督查组在赴各地督查时,要加强对督查市县专项行动的指导,把握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节奏。对包括利用国家战略、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开展非法敛财在内的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重点打击整治。对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的合法社会组织加强重点监管,对于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及时曝光,依法严惩。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处置非法社会组织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程序,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规范化建设,对执法环节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完善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机制,健全协调机制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协同配合。要在查清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准确界定非法社会组织内涵,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审慎研判,精确定位案件性质,实施精准分类打击、有效监管。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取缔、劝散、曝光力度。及时核查处理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要分批、分层次、有节奏的公开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加强工作进展、特色做法、成效成果等情况的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


END


注:资料来源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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